[日期:2016-10-08] | 浏览量:100 | 作者:Mesmer |
催眠的过程由催眠师和受试者双方合作完成,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有一点在催眠术入门前期要明确的就是,整个催眠的进行其实是以受试者为主导而催眠师只负责跟随和引导的,也就是说催眠师的所有行为和催眠方法都要依照受试者的特点和表现来量身定做,所以在这里,掌握受试者各种行为以及意识变化就是首要步骤。
一、催眠程度的起伏变化。传统的“催眠深度”比喻如:轻度、中度和深度——强调催眠更多的是一种连续状态,而不是全或无的现象。“催眠性参与的深度”在催眠状态下经常是有所起伏的,特别是对于初初涉及催眠学习入门的受试者来说。例如,受试者可能会形成深度催眠状态,然后转入轻度或中度,而后又从催眠中唤醒,最后再次进入深度催眠。这种催眠水平的起伏变化可被描述成漂浮现象。
催眠水平指的是意识与无意识的相对程度。为了说清楚,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三个一般水平:意识状态、意识与无意识的混合状态,以及解离状态。处于意识状态下的受试者(常被称为觉醒状态)基本上以理性和现实定向的意识过程为主;他们根本没有进入催眠。处在混合状态的受试者(常被称为轻度催眠)则体验到一种意识和无意识的交互作用。比如,他们可能仍然能意识到外部刺激的存在,但是却不会感到被迫去积极地注意它们;内部对话可能会有,但是指令性和主宰性更少了。在这种放松的状态下,受试者一般不会感觉到依附或固着在某个单一的观点上。处在解离状态的受试者(常被称为深度催眠)则完全沉浸在无意识过程中,并且通常体验到许多关于催眠的特征。
催眠治疗师要非常智慧地关注着漂浮现象,因为不同水平的催眠状态要求不同的资源利用和催眠方法。比如,引导性交流的目的是使受试者从意识状态转入混合或解离状态。许多催眠治疗性的利用程序只有在引导充分完成后才介入(正如由后面提到的方法进行评估一样)。甚至在那个时候,催眠治疗师应该对一切有可能减轻催眠程度的因素保持敏感,因为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就限制了治疗程序的效力,如果治疗要求的是解离状态的话就尤其需要注意(并不是人们所误解的那样“催眠状态越深越有利于治疗”,许多催眠治疗程序只要求进入混合状态,只要来访者的意识过程不主动干扰催眠性的探索即可。)
受试者的催眠水平还可用来决定最适宜的交流风格。例如,对于意识状态下的,或者混合状态下的受试者,最好用间接性交流(如暗喻故事),以避开所有来自意识过程的干扰。然而,对于解离状态的受试者,就需要大大减少间接性交流,因为此时意识过程并不非常活跃。
二、隐喻性加工。隐喻性的 (或象征性的)加工指受试者以自我参考的方式去理解和表征交流的强烈倾向;在这里一个象征性符号通常被定义成代表“非其所是”的某物。例如,当听到关于其他某个人被深深吸引的故事时,他们可能会开始进入催眠状态;当听到一个与自己的问题无关(如:不同的人物和场景)但结构上却相似的问题时,他们可能开始接近并探索自己的问题;通过产生象征性地发展起来,并转变了问题状态的催眠梦境来解决问题;或是通过进入几个月后的未来并“回顾”他们自己如何造成出乎意料的改变,来改变悲观厌世的自证预言;甚至通过在催眠状态下认同拥有某种技能的人(即:假设拥有了其人格),而开发出了这种技能。
上述这些过程不应影响这样一个事实:即,隐喻加工是一个常见而自然的过程。例如,每个人都曾经目睹过无数的谈话情景,其中听者会对与自己经历相似的事情产生反应。因此,举例来说,我的“初恋”之类的描述将可能引出你同样的体验,尤其当它们的情况相似时。正如我们将看到的,许多其他的现象进一步说明这一自然过程具普遍性(如,《洛基》(Rocky)之类电影的广受欢迎度)。在这里,重要的是催眠促进了象征性加工的过程。
在问题过程中,隐喻也起着突出的作用。周期性发生的症状可被看做是双重束缚补充物的象征性浓缩,即表面上对立的动机或指令是共生的。换句话说,它们是整合冲突的无意识努力,这与问题儿童的症状往往反映了其父母的冲突的表现非常像。当这种符号性表达很明显时,隐喻性沟通就非常适合来访者的风格。
以上两种意识行为的变化和表现能给催眠师一个清晰的指令,让催眠师有依据去选择合适的催眠术方法。总之,不论是催眠术入门阶段还是从业多年,都要明确,受试者的表现非常重要,它是让催眠发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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